知之為之痴:《偵探研究》


「欸!妳有沒有理想對象的職業要求啊?」

『副……副教授。』
……。」(與某位友人的對談)


剛讀完書中的「偵探和他們的感情生活」,我忽然想起之前發生過的這段談話,這不知道該說是寓娛樂於生活還是入戲太深,足證我也是「看戲憨」的一員。每當遇見和我電波相同的友人,總忍不住好好共鳴一番,把熟悉的偵探出來放在假設情境裡,用談論給予他們活靈活現的力量。


不妨假設你租的房子在米花市,剛從不動高中畢業。當然,湯川學也可以是你的大學通識課老師,開了「物理與人生」之類的課。而你常經過的教堂裡有個個胖胖的外國老神父,時常拿著一把舊舊的黑色雨傘(可代換成神社
/臉很臭的囉嗦神主)。難得出國旅行,走進一家有貓的二手書店,那隻貓很特別地沒有尾巴,想不到外面街上忽然爆發槍戰,害怕中你只聽見有人大喊:「Don't do that!」以上情節要是都發生的話,不知道治安會有多麼良好,不過,人口數或許也減少得很快。


光是談論小說,而非閱讀新創造的偵探、新的情節也會有趣嗎?當然會!就像小說常被改編成真人版搬演一樣,讀者對喜歡的偵探事蹟就算不能如數家珍,也能談論一二,熟悉得彷彿他就住在你家隔壁,有具象化的欲望存在。那些原本存在字裡行間、看似不太重要的細瑣情節,搖身一變成為形塑偵探形象的一部分黏土。福爾摩斯究竟賺多少錢?過怎樣的生活?他有女朋友嗎?如果可以真想請他填寫「一百問」的問卷,讓讀者更了解他,但畢竟不能,於是這些為我們挖掘黏土的文章就很重要了。


《偵探研究》就是如此有趣的一本書,集結珍貴的訪談記以及對偵探某些面向的研究與介紹而成。現今的推理小說,與奇幻、歷史、經濟、數學等元素嘗試融合,出現令人眼花瞭亂的多種作品,已成為一種文類,只是,這種文類是如何成胚的,不是「福爾摩斯」四字就能夠解答。詹宏志用幽默的文筆,為讀者說明那混沌之初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福爾摩斯」又有何影響。除了上面的考古類篇章之外,我也喜歡他深究偵探生活的部分,比如「偵探和他們的職業世界」,探討我一直很好奇的「收入」問題。不管是做為正業或副業,我總覺得這一行是賠多賺少,風險又大,實在很辛苦,而且很多人還光明磊落十分瀟灑,不管是「國土的一省」還是幾百元皆可視同等閒,抱著這種「服務免費」的態度。莫怪乎在現代化與資本主義社會來到後,偵探不是副業化(正業是舊書店老闆/醫生/教授
……),就是乾脆與公職合一,由警察、法醫來擔任,真正只以「偵探」為業的,不是家有恆產的大少爺大小姐(延續古老的「吃租者」路線),就是時常處在「窮」途末路的落魄鬼,君不見日上三竿才起床的榎木津禮二郎和窮得要別人請吃飯的哈利德列斯登,雖同樣開了偵探社,煩惱所在完全不同乎?那究竟「收入」多少?過得如何?嘿嘿,如果你也想知道,請下樓右轉去買書XD


而不管是「駐在城市」、「感情生活」、「心智結構」,信手拾來的每一篇,都讓人忍不住想去認識字裡行間那些尚未謀面的名字,過去也許只聞其名,卻會因為詹宏志給了他一點介紹的筆墨,勾出幾個癖性般的動作,他們就靈活地向讀者招招手了。這大約是痴人痴寫的不凡感染力。《偵探蒐藏誌》也是如此,有溫習舊人、認識新人,按圖索驥的味道。書架上一整排的系列作可能令人望而生怯,覺得新朋友如此難以交往,如果有個與新朋友相熟的中間人,先替你介紹一番,不就能很快決定要不要和他交往嗎?這種媒婆角色,也非得由這等痴人來當才行!(雖然我也不乏相親失敗的例子啦!)


有點美中不足的是,這本書介紹與研究的對象較多是歐美早期的作者,缺少較近代的作者,也幾乎沒有日本作品。對剛迷上推理小說、尚未進化成推理痴的讀者來說,可能少了些親切感。另外,因為原本是專欄型式,必須有一定篇幅來喚起讀者對前一期的記憶,一旦集結成書,就會感到說明重覆,這是一點小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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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一旦聽聞就不容易放下,比如邀請函裡所說的「各種另類的角度」,從讀書前、讀書中、讀完後不停以回音的方式在我腦中播放。日子就在我致力思索「另類的角度」是幾度時,悄悄的流逝了。嗯,我也不知道這樣究竟算不算是找到了,不過,何必遠尋另類的角度?我覺得用同類的角度來看就夠好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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